院属各有关部门、各班级:
根据赣信院发〔2021〕96号《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经个人申请,各系评审推荐,学生工作处审核,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及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曹丽军等370名同学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单在全院进行公示,如对评选结果存在异议,请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反映,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反映情况联系电话:
0791-85274383(学工处办公室)张老师
0791-85274251(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