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

发布时间:2020-09-26部门:学生工作处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并帮助家庭困难的优秀学生缓解经济压力,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学金种类

奖学金分“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优秀新生奖学金

用于鼓励品学兼优的优秀考生踊跃报考我院,提高我院生源质量。

(一)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学阶段品德优良。

2.填报我院的第一志愿并被我院录取者。

3.普通高考总分达到二本的录取分数以上。

(二)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与奖励办法

1.优秀新生奖学金,原则上每届评定5名,符合评定基本条件者多于5人时,在符合条件者范围内按比值择优评定,比值高者列前。符合条件者不足5人时,按符合条件实际人数评定。

2.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2000元,新生入院后取得正式学籍时一次性发放。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

用于鼓励在院学生刻苦学习,积极上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秀,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2. 讲文明、讲道德、讲理想,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文明道德风尚;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无补考现象。一等奖学金评定者,学年成绩总评不低于80分,综合测评班级排名前列;二、三等奖学金评定者,学年成绩总评不低于70分,综合测评在本年级专业中排名列前40%;

4. 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文艺体育活动,注重全面素质培养。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标准和评定比例

1. 优秀学生奖学金设 “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

2.大专生: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2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700元,并发给荣誉证书。中专生: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7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5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300元,并发给荣誉证书。

3.一、二、三等奖学金,以系在校总人数为基数,按以下一等3%,二等7%,三等10%的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下发各系。由各系组织评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造册,学院财务处发放。

4. 考试不及格或补考人数多,违纪现象严重的班级,将酌情减少享受奖金的比例。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方法

1. 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由系里统筹组织评定。

2.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一、二、三等奖学金,各系以相同年级相同专业为单位,依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得分和学年学习成绩择优评定。

3. 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

四、其他

1. 因违反院纪受到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取消当年奖学金申请资格或取消评定享受到的奖学金。

2. 留降级学生在重读期间,不能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

五、本办法适用于取得学院正式学籍就读的学生。

六、每学年的具体评定工作,由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本办法及上级文件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评定文件来开展。

七、 本办法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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