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环境综合治理百日攻坚“净化”活动》相关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3部门:学生工作处 浏览次数:

各系及全体辅导员:

为了认真贯彻省教育厅《校园环境综合治理百日攻坚“净化”活动》精神,现将学生宿舍、辅导员办公室和学工处所有办公室“净化”工作作如下要求,请大家遵照执行。

一、学生宿舍方面

1、请各系书记及辅导员,严格按照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做好学生寝室的卫生和安全的管理工作;

2、要求各系认真按照每周二次卫生与安全检查的要求,对所在系的学生寝室按时进行检查;

3、要求全体辅导员每周不少于三次下到学生寝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要求宿舍管理中心认真做好每周二次的卫生检查工作,对问题突出的寝室及时通报,并向所在系反馈;

5、要求宿舍管理中心继续做好每月第一周的全院学生寝室卫生大检查和每月最后一周安全大检查工作。

二、辅导员、资助中心和宿舍管理中心办公室

1、请所有辅导员办公室、资助中心和宿舍管理中心办公室成员,于每周一抽取一定时间,对所在办公室进行卫生大扫除;

2 学工处将在周二至周五期间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检查结果将与本人考核和津贴挂钩;

3、办公室卫生清理含办公室内部、窗户和门。做到无尘、地面干净、摆放整洁、无蜘蛛网和无异味;

4、所有办公室的打扫与整理,不得请学生帮助;

总之,希望大家为营造我们美丽的校园共同努力,通过此次活动充分彰显学院辅导员和职能部门党员模范带头的作用。

特此通知

0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邓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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