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中秋”和“国庆”节期间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16部门:学生工作处 浏览次数:

各系、各班级:

“中秋”和“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为了加强学生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使学生渡过一个祥和、愉快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系严把节前请假关,无特殊情况不得同意学生提前离校。班主任针对请假回家的学生一定要强调交通安全。

二、学生回家必须向班主任写下书面请假条,注明返校时间、联系电话。10月7日晚上全体班主任必须召开班会,清查班级人数,对未返校的学生,做到及时联系,查明原因,10月8日上午向所在系书记汇报班级返校情况。

三、由于今年中秋和国庆假期较长,请各系书记、辅导员及班主任尽量抽空到学生宿舍、关心、了解在校学生生活。重申宿舍管理及用电管理规定,宿舍不准留宿外来人员,亲戚朋友需留宿的须向学生工作处提出书面申请,留校学生需走亲访友的,必须向班主任或值班的班干部请假,各位班主任做好班干部值班的安排,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在节日期间做到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以利尽早采取措施。

四、节日期间,原则上不同意班集体外出游玩,学生要求旅游的,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系领导批准、结伴同行,参加正规注册旅行社组织的旅游。

五、请未交学费和未办理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同学利用节日放假期间,回家筹集学费和办理相关困难证明。

六、未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利用本次假期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咨询有关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特此通知

二0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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